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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销仅为改变盈利模式 第三方支付前途坎坷

2010-06-14 00:18 [电子商务] 来源于:

  第三方支付企业汇付天下5月24日公布,已于近日完成相关监管机构备案,获准开展网上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服务。

  这一处于“灰色”地带的创新,绕开了有关金融产品代销渠道的准入限制,成为第三方支付业务突围的新尝试。与汇付天下一样,国内众多参差不齐的网上第三方支付公司,也都在寻找自己的业务增长新模式,从而改变盈利模式单一的尴尬。

  迄今,这个方兴未艾的行业,依然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庇护,这让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业务范畴、监管等都无章可循,行业发展面临整体不确定性,而在行业规范出台之前,做大业务既是一种发展的需要,也是一种“大而不能倒”的求生之策。

  模式探究

  第三方支付是指通过与商业银行签约,由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

  不容乐观的网上信用环境、各银行网银的各自为战,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了发展的可能,并促其日益繁荣。

  从1999年3月国内首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首信易支付”开始运行,到依托淘宝的支付宝大行其道,第三方支付市场高速增长。从2005年开始,国内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年增幅都在100%以上,至2009年已有300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交易额亦飞升到近6000亿元。

  目前,业内一般将第三方支付企业分为两类,一是支付宝、财付通等,依托自有渠道如淘宝网等完成扩张和推广;二是类似易宝支付、快钱等,属于独立第三方支付机构。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中,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主要工作,是将商业银行与商家的支付接口连接起来,从而降低银行挨家接入的高成本,并承接应用和服务层面的工作,这成为银行愿意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因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批量接入各商家,收费更优惠,也间接解决了各商业银行对外支付接口不统一的技术问题。

  自其诞生的第一天起,第三方支付企业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盈利模式:向接入商家收取手续费。这种固定的盈利模式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速发展的基础。至今手续费仍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最主要的盈利模式。据了解,第三方支付机构向接入商家收取手续费,一般会按照支付金额的百分比收取,根据各个行业收取比例不等。

  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以前业内向大企业客户收取的手续费比例大致在1%,因为竞争等原因,目前的比例基本都在1%以下。具体方式是,如果手续费按1%收取,用户通过支付平台支付100元,支付平台会向商家支付99元,留取1元作为支付的手续费。

  作为支付交易的另一参与方,银行也将在交易中获取收益。支付公司所收取的1元手续费,由支付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给银行,二者分成比例一般为对半分。对支付公司来说,其最终留取的0.5元就是它的利润。

  业务突围

  正是因为盈利模式单一,第三方支付成为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并且不断受到日新月异的新支付清算手段和系统更新的挑战。

  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李坚认为,央行网银互联互通的推出、通信技术的更新、营销手段的多样化等,都将改变未来电子支付市场的格局。

  据央行2010年5月13日发布的《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09)》,截至2009年末,全国已登记的从事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及银行票据跨行清算等各类型支付清算业务的特定非金融法人机构共计243家。这个数据并不包括未在央行登记备案及2010年进入的支付清算机构。

  据统计数据,支付宝和财付通分别占52%和24.7%的网上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排名前十名的企业总计占据90%以上的市场份额,其余数百家支付企业分享了剩余的市场。

  但是,电子支付未来发展的最大挑战还是与传统渠道的竞争,即与现金、支票、货到付款方式等的竞争。从国内总体支付额来看,电子支付占比非常小。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第三方支付与传统支付手段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会呈现出齐头并进的态势。

  在这种情况下,未来第三方支付企业业务发展的重点是积极争抢传统支付的订单,而不是从同行竞争者手中夺取已有客户。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曹红辉博士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首先“要分清楚(盈利模式单一)哪些是管制造成的,哪些是业务和技术层面造成的。仅仅靠手续费,就会与商业银行的服务费没有太大区别”。

  目前,易宝支付等第三方网上支付已经开始着手盈利模式的转型,增值服务将成为其主要盈利点。这些增值服务包括:帮助客户管理资金,提供授信服务,做互动推广等,这样不仅解决了支付的问题,还会带来新的订单,做一站式服务。

  汇付天下获准开展网上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服务,即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突围的典型。

  一位银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第三方支付应该与银行进行更深入合作,找准差异化定位,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增值服务。

  但目前,这种合作正受到央行第二代支付清算系统带来的挑战。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业务,多通过网上银行,未来如果实现商业银行网银的互联互通、支付接口标准的统一,第三方支付组织承担银行与商户间“沟通桥梁”的作用将被削弱。

  如履薄冰

  2005年制订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至今仍然处在征求意见稿的状态。作为典型支付清算组织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未来何去何从仍面临不确定性。

  《办法》未能出台,原因复杂多样。曹红辉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对这个问题存在分歧,主要出于防控风险的考虑。因为一旦通过,包括国内第三方支付组织和国外支付清算组织等相关支付组织就可申请许可,人民银行担心风险难以控制。”

  但目前的无监管状态,一方面让行业的发展鱼龙混杂,另一方面也让希望稳步发展的企业感到命运未卜的压力。

  记者从第三方支付机构了解到,因没有具体法规约束,目前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并无特别要求,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更多是自律监管,以及来自合作方银行的被动监管。

  这种法律地位认定的缺失,也让第三方支付机构面临种种业务准入的挑战。

  随着央行第二代支付系统的加速推出,银行网银互联将挑战现有第三方支付的盈利空间,而其未来能否获得支付清算的牌照,也未可知。

(编辑:网销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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